支付宝因产品宣传及客户权益问题被央行罚款18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行政处罚记录显示支付宝因在客户权限以及产品宣传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而被罚款18万元。
作出这份行政处罚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该支行是在2017年下半年时对支付宝进行例行检查。
杭州中心支行在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客户权限方面、产品宣传方面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
支付宝发现的问题包括:
1. 支付宝在客户权益方面的问题: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够充分、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够充分。
2. 产品宣传: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支付宝微博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不实。
3. 支付宝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问题: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和必须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等。
央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宝在客户权益方面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支付宝在宣传和信息保护问题作出警告并罚款10 万元和5万元。
支付宝回应称已经整改完毕:
支付宝官方最新的回应称对于央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逐项改进计划,目前各个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
同时支付宝称改进措施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在今后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