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广电要求清理境外剧微电影、清理盒子互联网视频内容
广电想干嘛?盒子要死了?死不了,不过差不多了,也许在几天内山寨盒子会成为空盒子,很多东西都找不到了;美剧、微电影?下架,不准放!
呵呵,电视盒子是啥?我家老电视零几年的产品,扔着早不用了,也不准备买电视了。不对,还准备买个屏幕大点的电视,插上电脑看,当显示器用。清理美剧、微电影?不让盒子上优酷、爱奇艺?木事,我电脑连着看。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无力吐槽了,各位自己看下面的内容吧。
1、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
商业网站以节目服务平台形式与牌照商进行服务专区合作是总局坚决不允许的合作模式。(根据181号文,播控平台只能接入合法的内容服务平台的内容,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对于大量未取得播映资质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网络剧进入电视机的现象要予以坚决的查处。要求各大牌照播控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等待总局核查。
2、EPG管理失控
现在集成播控方的EPG页面与台里总局验收完全不一样,根据政策要求,EPG页面更新需要向总局报备,不能随意推出新EPG,目前牌照商均存在EPG更新未及时报备现象。未曾报批的,要立即停止。
3、终端产品发放未报批
根据181号文,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必须向广电总局提交客户端号码申请,广电总局将按照统一分配、批量授权、一机一号等现行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编号规则。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终端产品均未得到总局批准。未经过总局批准发放的盒子都是违规产品。后续牌照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推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4、与电信运营商违规合作
181号文中规定,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但目前牌照商均有违规。包括参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招标,变相开展IPTV业务,变相开展直播服务,目前也在部分地区有所开展。因此,目前这个阶段,总局要求立即停止与运营商的不符合要求的合作(变相开展直播)服务。
5、销售渠道混乱
总局不允许终端在网上销售。但目前盒子都在网上卖,有的甚至刷过机再卖,完全不受监管。当然,电视已经被强制安装了TVOS1.0.
6、与严重违规互联网企业合作问题
要求牌照方对于总局正在查处的企业,一定不要与之合作。
互联网电视的整顿要求
1、立即开始整顿活动,境外引进影视剧、微电影要求必须在一周内下线,内容无论是在老盒子还是新盒子,无论哪个版本都要维护和清理。终端内容不管来源是哪,都计入集成播控平台管理,平台上所有内容都由牌照方负责。
2、推出不同版本EPG必须向总局报备。
3、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
4、立即停止与某正查处企业的合作。
以上所有整改项目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总局最晚在7月21日起开始检查。整改不合格先由各台发出整改函,仍整改不到位由总局出面处理,不排除更为严厉的查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