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公司擅用已被注册的「米家」商标 被判向商标权利人赔偿1210万元
小米集团旗下多家不同的公司生产许多智能家居相关的设备,这些设备多数使用「米家」这个名称以及对外宣传。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原来米家早已被其他公司注册为商标,而小米集团相关公司使用米家商标属于明显的侵权行为。
为此米家商标的权利持有人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将小米告上法庭,日前杭州中院宣布侵权方小米公司败诉。
同时杭州中院判处小米通讯和小米科技公司合计赔偿1,210万元 , 其中小米科技公司承担赔偿金额的680.38万元。
在计算赔偿金额方面杭州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小米通讯公司和小米科技公司分别提交被控侵权商品的真实销量数据。
同时还要求相关产品的销售平台京东商城提交数据和进货价等,综合计算法院发现京东平台销售利润不低于30%。
而小米自营系列的小米商城、天猫平台小米官方旗舰店以及小米之家等,其销售利润应该要比京东商城的更多些。
最终杭州中院综合考虑全案因素的基础上,排查小米自有商标和侵权实物技术因素外,认定小米利润不低于30%。
因而判决小米通讯公司向杭州联安安防公司赔偿1,210余万元 ,其中小米科技公司应承担赔偿金额的680.38万元。
对于商标方面的争议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也进行梳理 , 其中杭州联安安防工程公司早在 2012 年就已注册米家商标。
而小米推出米家平台的系列设备最早是在 2016 年 , 也就是说小米是明知米家商标已被他人注册仍然使用该商标。
从市场竞争角度说杭州联安安防资金和知名度远不如小米公司,同时小米通讯使用的商标或字样与联安安防相同。
这导致联安安防推出的产品被认为是小米公司推出的,进而产生反向混淆不利于联安安防在相同市场上的竞争等。
此外联安安防在注册米家商标时小米公司尚未推出类似产品,因此也不存在恶意注册然后向小米通讯勒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