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解释数字人民币 不计付利息/不得拒收/免兑换费/定位M0
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数字人民币服务目前正在部分区域测试,数字人民币服务也引起国内外用户和行业的关注等。
对于数字人民币服务目前因为并未推广所以大家存在的疑惑还比较多,日前央行副行长针对数字人民币进行解释。
按说明数字人民币定位是 M0 即现钞 , 因此数字人民币其实就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区别。
数字人民币只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因此没有区别,所以数字人民币也具有法定货币的法偿性并且不得拒收等。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因此数字人民币既不计付利息也不会对兑换流通收取费用等。
不计付利息的原因是数字人民币等于是现钞像是钱包里的法币,在没有存储到商业银行前当然是不会发放利息的。
当用户将数字人民币通过银行类应用程序免费兑换成人民币转存到银行后,则商业银行就要开始向用户提供利息。
为确保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央行仅选择在资本和技术方面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作为运营机构。
在使用方式上央行副行长也强调数字人民币等同于人民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因此个人和单位均不得拒收。
而以数字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具备接收条件的情况下也不得进行拒收。
兑换方面数字人民币发行机构是央行,运营机构是商业银行,央行和商业银行均不会在数字人民币方面收兑换费。
不论是将人民币转为数字人民币即类似取现,还是将数字人民币转换为人民币即类似存钞,运营机构都不会收费。
而日常使用数字人民币类似与我们使用人民币纸币等进行支付,因此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支付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央行副行长表示数字人民币全程使用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且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