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宣布就谷歌占据主导地位的广告业务发起反垄断诉讼
美国司法部日前正式对谷歌发起新一轮反垄断诉讼,指责谷歌利用其数字广告技术和主导地位进行市场垄断。
这并不是谷歌广告业务首次遭到监管层面的反垄断诉讼,也不是谷歌广告业务首次在美国市场遭反垄断诉讼。
但好像这么多诉讼也没解决谷歌在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相反谷歌在美国的数字广告收入占比近年不断下降。
美国司法部称谷歌使用反竞争、排他性和非法手段来消除或严重减少对其数字广告技术主导地位的任何威胁。
简单来说就是认为谷歌利用各种方式阻止竞争者,其中关键技术产品就是Google AdSense和Ad Manager。
Google AdSense 是谷歌面向出版商(指网站这类)提供的广告平台,可申请接入谷歌广告体系利用展示获利。
Google Ad Manager 是谷歌提供的广告位管理工具,帮助出版商便捷管理网站上的广告位和内容投放设置。
以上工具都是谷歌广告体系里面向出版商的核心工具,因为被大量出版商采用因此谷歌确实占据着主导地位。
美国司法部指责谷歌不公平的利用其数字广告业务的主导地位获利等,认为谷歌应该将其广告管理套件出售。
谷歌称在有缺陷的论点上加倍下注,这会减缓创新、提高广告费用,让成千上万的小企业和出版商更难发展。
不过这个简短的回应并不能解决广告商和出版商的疑虑,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出版商质疑谷歌广告收入不透明。
例如广告出版商支付的广告费分成比例是否合理、是否透明,特别是广告商与谷歌之间是如何细分广告费用。
同理广告商也不知道谷歌是如何给出版商进行分成的,事实上谷歌从未给出版商提供明确的广告价格明细表。